拉斯警方控制住了局势

评论员指出了与费城爆炸案的区别。达。他们已经与约翰逊谈判了几个小时,知道他受伤了,胡言乱语,并声称自己有炸药。警方知道,他们的炸弹不会对警察或旁观者造成任何伤害。他们还知道,约翰逊身上没有炸药,也不在他附近,否则他们就不 特殊数据库  会冒险炸他了。换句话说,警方没有立即杀死约翰逊的必要。

如果他们这样做了

 

如果约翰逊威胁人质或试图开枪逃脱警方的陷阱,炸弹可翰逊以外的人。炸弹太不精确,不符合执法人员使用武力的标准。欧洲人权法院 (ECHR) 在麦肯诉英国案中的判决仍然规定了警察使用致命武力的条件。只有在“绝对有必要保护人员免受非法暴力侵害”的情况下,才可以使用致命武力。旁观者不得像在战场上一样处于危险之中。

使用该装置的目的是杀人,这是一个关键因素。1993 年,执法人员对位于德克萨斯州韦科的大卫教派大院使用了炸弹。这种使用本身并不违法,因为炸弹中含有催泪瓦斯,目的是迫使该团体撤离,类似于俄罗斯在剧院围攻案中使用的化学制剂,欧洲人权法院于 2011 年在Finogenov案中裁定了这一案子。

约翰逊案与 2015 年在德克萨斯州发生的詹姆斯·鲍尔韦尔被警察杀害的案件形成了鲜明对比。当时鲍尔韦 弱密码的影响 尔在自己的车里。他向警察局开枪射击,撞向警车,当警察通过电话联系到他时,他也声称自己有炸药。当警察认为谈判破裂,鲍尔韦尔即将再次逃跑时,他们开枪打死了他。该案与当局决定在尼斯枪杀卡车司机(当时他撞倒了数十人)以及在巴吞鲁日枪杀正在假装的加文·朗的案件有相似之处。

在达拉斯案件中

 

尚不清楚警察局长布朗为何说警方“别无选择,只能使用我们的炸弹机器人”来杀死枪手。布朗还表示,他担心“一瞬间,[约翰逊]会冲向我们 ig 号码 ,在我们杀死他之前干掉更多人。”这似乎不太可能,因为警方让约翰逊处于一个谈判人员感到足够安全的位置,可以与他交谈数小时。在似乎不需要神枪手的情况下,

发表评论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滚动至顶部